近日,百老匯院線在開場前的短片換上了新包裝,拍攝手法是參考了幾位大師級導演的作品,分別是王家衛的《花樣年華》Stanley Kubrick的《發條橙》,還有昆頓.塔倫天奴的《Kill Bill》,明明是一套三份的套裝,但在銀幕上只見到前兩者。畢明在她的社交網站就講了《Kill Bill》消失的原因,不就是審查機制、不就是有些人讓這片不得見光。有些人常說香港是文化沙漠,說香港人沒有創意,但當香港人有一丁點新的意念做出來時就會被批評。通常都是抄外國,彷似外國的月光特別亮一樣。
這件事牽涉的不單是對創意工業的打壓,但是對自由的剝削。雖然創作者沒有指名道姓的講到是什麼原因,但大致上也估到是官方的因素,一般在銀幕上放映的片都要拿去官方機構審查,例如是大家在香港國際電影節上看到的楊千嬅短片都不是話放就放,要有許可證的。當然,對官方的猜測沒有真憑實據,或者大家可以想一想的。先不說一式三份的短片拍得好不好,一時間換了熟悉的片段是需要時間適應,而且這種用到「致敬」的手法也很容易捱批。是真致敬又好,假致敬也好,這三段「溫馨提示」本是拍得不賴的。
當創作者跳出自己的框框,要做一件事時,是否要接受官方的打壓。為什麼不能看開一點?在香港很多時候做創作都要左顧右盼,怕踩界、怕得罪人,特別是網民、宗教人士、於是有些創作人帶上了手拷。因為要「思想乾淨」,所以沒有更多發人深省的作品。拍得好不好,一點都不重要,禁播其實就是對創作人的不尊重,兼且在一個所謂是言論自由的地方抹上了灰塵。政府說要發展創意工業,但有一些創意走出來時卻打壓,包括一直在談的二次創作的立法。
話說這一段被禁播的片段是有關在戲院裡不準談話的,在片段中可以看到殺人的橋段,又或者是牽涉到人身傷害的話題,再加上美國在早前就發生了一宗的戲院殺人案,所以有所避忌。事實上觀眾也有責任的,要不是有些害群之馬在戲院裡騷擾到他人,戲院也不用推出片段「提醒大家」。大家都不是三歲小朋友了,講電話、聊天、睡覺的人在戲院裡經常看到,如果大家都可以乖乖的,學習尊重電影的,那根本就無需這些片段。
這次的事件,看似是小事,但其實也很值得關注。創作自由被消失,個人意志也會被消磨。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